为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落实《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切实做好我区环境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环保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昆高环保通〔2018〕24号)文件,对辖区企业提出了环境安全排查整治要求。
近期,环保局组织开展辖区企业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对照年初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要求,检查组对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台账资料规范化建立情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通过现场走访、查看台账资料等检查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及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强化了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指导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园区环境安全。
(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