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海龙精密(832860)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于12月25日收到股转公司《关于对深圳海龙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明,张陈松娜、张家龙与公司股票发行对象签订了业绩对赌协议,约定:当公司2016年度经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不足3600万元时,实际控制人需按7元/股+年收益率12%的价格进行回购。但上述协议签署后,张陈松娜、张家龙未告知海龙精密,导致公司在股票发行备案文件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均未提及上述回购安排。
股转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构成股票发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张陈松娜、张家龙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