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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业态监管是依法治国的必答题 从网约车合法化说起

7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网约车获得了合

7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网约车获得了合法地位,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为网约车从事运营。

“网约车新政”千呼万唤始出来,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公布的版本做了多处调整,包括网约车的报废标准以及驾驶员的资质等,体现了管理的智慧和平衡的艺术,顺应了民意,兼顾了车主与乘客的利益,回应了公众对于安全问题的关切。

在“网约车新政”出台之前,这一业态的发展处于相当尴尬的状态。一方面,网约车等为公众出行提供了物美价廉的新选择,得到认可;而另一方面,网约车没有合法地位,根据现行规定,私家车不能投入运营,哪怕插上了互联网的翅膀,仍与“黑车”本质上无异。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层面对网约车的监管采取了宽容的态度,有呵护创新的考虑。但现实中,不同地方做法不同,形成了监管差异,甚至弹性执法。有些地方政府对网约车采取扣车、罚款等处罚措施,引发矛盾冲突,但又很难说这样的监管没有法律依据。很多人质疑,如果网约车违法,为何只是处理司机而不去关闭平台?在“网约车新政”出台之前,这个问题几乎是无解的。

“网约车新政”的亮点媒体已多有阐释,不再赘述。笔者想说的是,这一新政的更大启示在于,监管如何跟上创新的步伐。对新兴业态进行科学有效监管,是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国过程中一道绕不过的必答题。在国家大力推进创新的背景下,新兴业态层出不穷,很多都是实践走在了监管的前面,包括互联网金融等。这次网约车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而对其他新兴业态,我们还有很多未完成的答卷。

创新走到法律的前面,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那么,对于公民来说,可按“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行事,政府也需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准则;而另一种则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但过时的规定束缚了新兴业态的发展,之前的网约车就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就面临着守法与创新的两难:遵守规范,很可能遏制创新;坚持创新,就会违背法律。

今年是改革开放38周年,可以说,处理守法与创新的关系始终伴随着改革的进程。作为改革开放的标志性事件,当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大包干”正是顶着压力,突破了当时的政策限制,参与者冒了极大风险,而当时邓小平等高层领导人用“不争论”的政治智慧为新经济模式开了绿灯,并使之成为燎原之势,最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合法地位,并写入宪法。回顾历史,如今网约车的合法化与当年小岗村的那段历程有着某种神似之处。不过,在当时的特殊年代,法律尚没有足够权威,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代替着法律,存在随意性。而在如今全面深化改革的年代就不同了,我们明确了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重大法律法规征求公众意见已成常态(此次“网约车新政”就充分吸取了各界意见),中央反复强调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在此情况下,就不能再以创新之名突破法律的框架。

当创新走在法律前面,政府要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网约车的发展告诉我们,对于那些超越现行法律规定的新业态、新现象,不能长期采取回避的态度,应尽快完善法规,跟上实践步伐。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立法主要在国家层面,但地方政府对于新兴业态的监管也有一定自由裁量权。笔者注意到,“滴滴出行”在就“网约车新政”的表态中提到,“我们诚恳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政策的过程中,能够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为根本目标,鼓励创新,简政放权,为新业态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这段话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这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在网约车的管理标准和营运要求方面赋予地方政府一定裁量权,包括运营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等,如果地方政府不能合理运用裁量权,就可能影响政策效果。之前媒体曾报道简政放权在地方遇到“中梗阻”现象,这一问题在“网约车新政”的落地中值得关注。

一旦规则明确,对于企业和公民来说,就要自觉守法。“网约车新政”对于平台企业、车辆、驾驶员都已明确了资质要求,有关参与者应利用政策实施前的这段时间,办好相关手续。如果说之前由于处于灰色地带而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尚情有可原的话,如今,规则已经明确,就没有任何借口了。

有一个对比耐人寻味:在最近的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中,舆论中多数观点认为公园方面已经尽到安全告知义务,无需承担责任;而在近来发生的网约车司机侵害乘客案件中,人们却普遍认为平台企业应承担责任,尽管平台也早已对乘客进行过各种安全提醒。这说明,权利意味着责任,在取得合法地位之后,网约车经营必须更加规范,特别是平台企业作为强势一方,应根据管理办法,承担好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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