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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保费收入同比增51.7% 保费规模居全国前列山东:人身险财产险市场运行态势向好

日前,山东保监局分别召开2016年上半年全省人身保险市场和财产保险市场监管情况通报会,对上半年山东有关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和保险消费投诉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

日前,山东保监局分别召开2016年上半年全省人身保险市场和财产保险市场监管情况通报会,对上半年山东有关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和保险消费投诉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人身和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了解,2016 年上半年,山东省人身保险市场运行呈现“保费增长较好、业务结构趋好、风险管控较好”态势,保费收入915.8亿元(不含青岛,下同),同比增长51.7%,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是同期GDP增速的7倍多,保费规模位居全国第三位。

上半年,山东人身保险业服务保障民生方面切实发挥积极作用,大病保险工作深入推进,为全省6670万城乡居民提供保障,大病保险筹资水平由2015年的人均32元提升到52元。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执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大幅提高。商业保险的功能作用日益受到重视,企业年金累计受托管理基金176.5亿元,投资管理基金189亿元。

在财产险市场方面,上半年,山东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80.66亿元,保费规模位居全国第四位,同比增长12.01%,增速同比上升2.25个百分点。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共承担风险金额20.31万亿元,同比增长26.28%;支付赔款136.95亿元,同比增长16.54%。商车改革效果显著,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国十条”贯彻落实力度加大,环责险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信用保险、首台套保险、医责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业务增长迅猛。

山东保监局要求,下一步,全省人身保险业要在严密防范行业风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服务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等方面下大力气、想新办法,坚持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不动摇,坚持推进山东省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积极参与服务保障社会民生。财产保险业要加强服务意识,提升保险行业支持社会发展的能力;明确责任意识,做好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提高规范意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树立大局意识,推动深化商车改革;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完善自我约束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工作。

文章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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